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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同诉讼圈、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法制网、澎湃新闻、网易新闻等 分类:其他综合 2016.12.27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自此,华南(深圳)、东北(沈阳)、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六大分区都已拥有一个巡回法庭,六个巡回法庭共管辖26个省区市。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王旭光、虞政平(免去其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李广宇、王锦亚为最高人民院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万永海为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杨永清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纵观此次任命,四位巡回庭庭长均为最高院副院长,可谓亲征挂帅,派出精兵强将,阵容十分强大。今日,天同诉讼圈(微信号:tiantongsusong)为您一一剖析12位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的履历。
整编/张洁 张雨 卢明亮

第三巡回法庭——南京

庭长:江必新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在最高院工作至今。任命前为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江必新是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公认的翘楚,被称为“学者型官员”,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他重在法律实务,惟法务实,恪尽职守,活跃在法律一线,此外,他还著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国家赔偿法原理》等专著,曾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并且,江必新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瞩目工作,牵头作为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具有相当高的威信。

副庭长:王旭光

王旭光,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山东费县人,从山东大学毕业后,他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师从法学名家王利明教授,并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任命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在母校山东大学,是民法学、物权法、债权法等方向的硕士生导师。

2013年8月22日,当时还是济南中院副院长的王旭光作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的审判长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在承受着巨大压力和关注的情况下,王旭光不仅展示了一位经验丰富法官面临大案时的专业水平和气度,并且推动此案在网络上及时传播,表现令人惊艳。用媒体常评价他的一句话来说,是位“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

副庭长:虞政平

虞政平,男,汉族,1968年4月生,江西余干县人,1989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曾获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虞政平曾从事律师工作近十年,博士毕业后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并先后任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等职务。2014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

虞政平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诉讼法,从结合审判实践对公司法的深研,到对于再审程序、司法制度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成果卓著。2012年,其耗费近10年时间编著了180余万字的《公司法案例教学》上下两册一套书出版,江平给予了高度评价:“该书是我国法学领域案例教学十分难得的参考教材”。

另,在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中,虞政平与其他四位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成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由此受到了媒体更多关注。

第四巡回法庭——郑州

庭长:景汉朝

景汉朝,男,汉族,1960年11月生,河北深州人,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诉讼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第三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94年从河北省高院调到最高院工作至今。任命前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景汉朝在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实现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全覆盖、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巡回审判方式、实现当事人在网上直接参与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网络拍卖、大要案庭审直播、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成绩。是倡导并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标杆人物。

副庭长:李广宇

李广宇,男,1963年生,河北宁晋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历任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兼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前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重要行政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推行工作。主要著作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念、方法与案例》。

李广宇具有极其丰富的行政案件审判经验,对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对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发表过独到见解。

副庭长:王锦亚

王锦亚,男,江苏灌南县人,出生在一个书香家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1996年从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命前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期间,王锦亚从事办案和综合调研工作,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并且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法院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审查了各高级法院的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由于王锦亚的出色表现,被委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的全面主持工作。

第五巡回法庭——重庆

庭长:李少平

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87年取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就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年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2年任四川高院副院长。2013年李少平结束天津高院院长职务,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前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少平多次出席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论坛,在讲话中提出建设服务于法治中国的新型司法智库。致力于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和应用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并在鼓励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人才,鼓励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方面做出卓越贡献。

副庭长:刘竹梅

刘竹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8月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92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3年进入最高院工作。2005年至2007年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12月刘竹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今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至今。

刘竹梅挂职重庆市高院期间,曾多次莅临市各区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召开座谈会,了解各法庭工作状态及困难,并指出相应问题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本次任职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再次回到重庆,可谓轻车熟路。

副庭长:万永海

万永海,男,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博士学历,原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2012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至今。

万永海主要研究犯罪学、诉讼法学、司法精神病学等领域,曾发表过多篇相关问题的学术文章。另一方面,其审判风格雷厉风行。自1995年担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后,大胆工作,运用特别程序,使刑一庭仅用二天半时间就审结付连杰特大持抢杀人案。在他的率领下,东营中院刑一庭从重从快审结毕宜民特大杀人强奸抢劫案、刁克家特大流氓团伙案等多起大案要案,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巡回法庭——西安

庭长:张述元

张述元,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78年在河南大学政治教育系学习。1988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2004年,攻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命前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在最高院任职期间,张述元多次视察地方司法状况,并多次参与研讨,为当前刑事诉讼程序的优化做出诸多成绩。例如在地方法院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破除繁简分流的难题;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并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等等。

副庭长:张明

张明,男,1980年至198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90年8月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2004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至2000年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审判员、审判委员会秘书、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年8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在刑法学方面有着颇深造诣。著有《知识产权及其刑法保护研究》、《量刑基准的适用》等专著;与他人合著有《刑事诉讼司法解释释疑》、《刑法罪名精释》、《刑法的修改与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适用问题研究》、《刑事法律知识讲话》等,发表《“和”的刑法观与和谐社会》等论文30余篇。

副庭长:杨永清

杨永清,男,1968年7月生,汉族,四川威远人,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挂任广西梧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司法方面工作,分管市司法局、法制办,联系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即任职副庭长;后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纵览阵容履历,非常有趣的是,六个巡回法庭中,除了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其余五位庭长都有在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的求学经历。而在这五人中,除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第三、第四、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景汉朝和李少平均为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的1978级学生。
这便是西政的“78级现象”。1978年,全国共有5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西政是惟一一所单科学院,并且作为首批重点院校,招收人数超过其他4校总和。得益于当时的政策,西政的78级至81级涌现出不少法学界顶尖人才。除了这几位巡回法庭庭长,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院法官杜万华,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重庆大学教授程燎原,著名学者贺卫方等等在内的诸多法学界著名人士均为西政78届学生,占据着中国法学界近乎“半壁江山”。
此外,从学历和学术成就来看,大部分庭长副庭长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获得青年法学家和“学者/专家型法官”称号也不在少数,足见在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下,巡回法庭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的超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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